(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月6日,馬上要過年了,煙花炮竹各地也有禁止售賣的,有些不法商家開始在朋友圈賺錢,法律規定微信朋友圈售賣煙花涉嫌違法,轉發均承擔法律責任。

但需要明白的是,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并且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煙花,不算違法。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據介紹,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

與此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此外,需要重視的是,轉發煙花售賣信息或許也會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煙花銷售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標簽: 微信,微信朋友圈,攻略,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