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漢漢陽區弘橋小學內,一名一年級學生被老師開車碾軋,送醫搶救后死亡。漢陽區教育局及校方介紹,涉事教師被刑拘,校長被免職。關于校內行車、事后校方為何不采取有效急救措施、是過失還是故意等問題,家屬仍有疑問。


(資料圖)

涉事學校 圖源:封面新聞

事件經過

據漢陽區教育局及弘橋小學工作人員介紹,5月23日下午1點多,肇事老師從學校地下車庫將車輛開進校園,在距離校門十多米的地方停下,等待同事上車,計劃一起外出參加培訓活動。當時午休已經結束,距離下午第一節課還有幾分鐘,學生在校內自由活動。在車輛原地等待期間,一年級學生譚某走到車前蹲下。13時50分,車輛重新啟動前行,譚某被撞倒、碾壓。

家屬提供的視頻顯示,肇事老師回應家長疑問時稱,曾揮手讓小孩離開,幾分鐘后接上同事重新啟動車輛時未下車查看。

悲劇就此發生。

疑問一:車輛為何要從專門通道繞道到大門

“實地查看發現,地下車庫出來直行十幾米有一道側門,是專門供車輛進出的。車子從車庫出來,左拐繞道到了大門那邊。”家屬表示,不理解為什么車輛要從專門通道繞道到大門。

漢陽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家屬時介紹,按照規定,所有的車輛不允許停在操場上邊,人車是分流管理。學校工作人員稱,車子當時繞道到事故點,是為了接另外兩名教師外出參加培訓。

疑問二:涉事學校是否實行“人車分流”

涉事學校未實行“人車分流”受到部分學生家長的質疑。據紅星新聞消息,5月24日,在涉事學校門口圍觀的一名學生家長表示,事發學校校園內設有地下停車場,且校園開有后門,但平時該學校未遵守“人車分流”的通行規則,“我們接孩子的時候,經常有車子從學校大門開出來。”

還有涉事學校的學生家長告訴記者,學校大門前的四個石墩此前擺放間距較大,可供私家車通行。23日下午的事故發生后,學校大門口的石墩已被校方挪動,原本可以通過車輛的石墩間隙變得更為緊湊。24日下午,記者在現場可以看到,校門口的石墩有挪動后的痕跡。石墩挪動后,私家車已無法從學校大門進出。

疑問三:涉事教師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據澎湃新聞報道,家屬認為肇事老師屬故意殺人,其證據在于,家屬通過監控看到,肇事老師撞倒小孩,前輪軋過小孩身體后曾有短暫剎車的行為。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小孩家屬表示:“拖行約5米之后停了一下,沒有下車查看,又走了約2米才停下來。”

目前,公安機關初步判斷是按照過失行為來對嫌疑人來進行的刑事拘留。漢陽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公安機關會對這個案子有最終的評判。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學校作為管理方,應當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學校對進入校園的車輛沒有作出明確要求,或者沒有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的,說明存在管理上的失職,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而老師違反了駕駛車輛的注意義務。老師駕駛車輛之前,應當查看車輛周圍有無行人和障礙物,而該老師并未盡到該注意義務,屬于疏忽大意的過失。因此,老師可能承擔侵權責任,對學生進行損害賠償;學校承擔侵權責任或者補充賠償責任。

疑問四:車上同行的老師是否有責任

家屬表示,事發時車上還載有另兩名老師。他們認為,兩名老師有連帶責任。對此,漢陽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回應:兩位老師已全部接受調查,會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對相關的責任人來進行處理。

疑問五:事發后為何沒采取有效急救措施

家屬認為,車上還載有另外兩名老師,事后三名老師均未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對此,漢陽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事發后車上兩名老師第一時間把圍觀的小孩勸離,之后因為害怕未靠近現場,兩人已在接受調查,“目前初步判斷,這兩個老師跟小孩的受傷事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根據案件的偵查結果,會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家屬提供的醫院急救病歷顯示,在事發9分鐘時到達現場時,男童已喪失神志、雙肺呼吸音消失、心率為0;急救人員到達前,未行特殊處理。

弘橋小學工作人員介紹,事發后執勤校長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校醫到達現場后發現情況嚴重,“平時可以處理些擦傷頭暈之類的,處理不了如此重大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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