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血栓性淺靜脈炎的治療 1.一般性治療:臥床休息,抬高患肢超過心臟水平,局部熱敷,必要時可穿彈力襪或用彈性繃帶包扎。

2、避免久立或久坐。


【資料圖】

3、 2.藥物治療:止痛藥有:保泰松、吲哚美辛(消炎痛)、吡羅昔康(炎痛喜康)、阿司匹林等,一般不必用抗生素治療。

4、急性期淺靜脈血栓范圍較廣時建議使用低分子肝素等抗凝治療,避免血栓蔓延至深靜脈系統導致肺栓塞。

5、 二、深部靜脈血栓形成的治療 1.一般治療:臥床休息,抬高患肢高于心臟水平,約離床面20~30cm,膝關節微屈曲位。

6、保持大便通暢,避免用力排便使血栓脫落導致肺栓塞。

7、起床后應穿長統彈力襪,穿著時間為6周~3個月。

8、 2.抗凝治療 (1)肝素:靜脈注射肝素使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達到正常的1.5-2倍,維持治療5—7日。

9、 但靜脈注射肝素的劑量較難控制,掌握不慎就可能引起出血,因此較安全的方法可用低分子量肝素,皮下注射。

10、 (2)華法林:肝素治療5天后口服華法林,直到凝血INR指數(凝血激酶時間,PT)達正常水平的2-2.5倍。

11、其后,給予維持量持續3~4月。

12、 3.溶栓療法 常用藥物有尿激酶、鏈激酶和纖維蛋白溶酶。

13、由于較易引起出血,其長期療效并不勝于抗凝療法,因此一般只在合并肺栓塞時使用。

14、 對于不能使用抗凝治療的患者,又發生肺栓塞危險較低的情況,可試著用抬高肢體和局部熱敷的方法。

15、 4.介入治療:分永久性和臨時性腔靜脈濾器植入術。

16、一般認為,以下情況是腔靜脈濾器植入的指證:(1)病人已發生肺栓塞事件;(2)血栓蔓延到下腔靜脈;(3)病人在規范抗凝的情況下,仍發生栓塞事件;(4)病人有出血現象存在不能使用抗凝劑者;(5)病人處于腦血管意外或重大外科圍手術期,抗凝治療可能導致致命性出血者;(6)髂靜脈內存在漂浮血栓者; 臨時濾器的植入指證除了上述以外,還有:(1)嚴重的多發性創傷;(2)容易導致靜脈栓塞事件的重大手術,如髖關節置換等。

17、 當然腔靜脈濾器植入還有一些相對的指證,如:(1)深靜脈取栓或溶栓時配合使用;(2)惡性腫瘤患者預計存活能超過2年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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