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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據了解,新華聯下屬全資子公司長沙新華聯銅官窯國際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民事起訴狀》,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將長沙銅官窯起訴至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原告為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被告為長沙新華聯銅官窯國際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據悉,訴訟事由為長沙銅官窯和長沙銀行望城支行于2020年1月簽署《人民幣借款合同》,長沙銀行望城支行向長沙銅官窯發放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4.10億元,貸款期限為10年。由于長沙銅官窯和長沙銀行望城支行就貸款償還存在爭議,長沙銀行望城支行起訴至法院要求長沙銅官窯償還貸款本金及相關利息等。

而主要訴訟請求為依法判令《人民幣借款合同》項下未償還的貸款立即到期;依法判令長沙銅官窯立即償還長沙銀行望城支行貸款本金4.10億元及相關利息;依法判令長沙銀行望城支行對長沙銅官窯抵押的房產優先受償;依法判令長沙銅官窯連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公告顯示,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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