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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日訊 雷曼光電(300162.SZ)昨日晚間披露關于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的公告。雷曼光電于昨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對雷曼光電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雷曼光電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雷曼光電提示稱,公司本次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仍存在不確定性。

根據雷曼光電于2023年7月11日發布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8,900.00萬元(含),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投資于雷曼光電COB超高清顯示改擴建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雷曼光電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104,853,009股(含),不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雷曼光電尚未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雷曼光電實際控制人為李漫鐵、王麗珊、李躍宗、李琛,合計控制雷曼光電147,558,500股,占總股本的42.22%。按照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上限104,853,009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李漫鐵、王麗珊、李躍宗、李琛合計控制公司32.48%的股份,仍為雷曼光電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實施不會導致雷曼光電控制權發生變化。

雷曼光電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鄒學森、杜曉希。

2022年,雷曼光電實現營業收入10.83億元,同比下降16.8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110.12萬元,同比下降34.46%;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340.73萬元,同比下降57.3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759.24萬元,同比增長14.07%。

2023年一季度,雷曼光電實現營業收入2.69億元,同比下降7.5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9.90萬元,同比下降122.45%;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351.78萬元,同比下降156.5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185.52萬元,上年同期為-782.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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