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財經訊,8月22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遠洋集團”,03377.HK)發布公告,遠洋控股中國于2023年8月14日及2023年8月22日分別刊登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及補充議案的通知,并將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間以線上形式召開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事項詳情如下:
(1)修改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保障公司債券持有人利益,優化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流程,并結合遠洋控股中國實際情況,提請修改會議召開前十個工作日發出會議通知的約定及相關法律責任,提請修改為: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應至少于會議召開前三個工作日向公司債券全體持有人及有關出席對象發出。
(2)調整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以及增加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寬限期條款
為穩妥推進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工作,提請公司債券持有人同意將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安排按照如下方式進一步調整,且遠洋控股中國承諾就公司債券的兌付增加如下增信保障措施:
(i)就公司債券本金(于本公告日期之余額為人民幣20億元)之兌付:
如經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公司債券的本金兌付期限將調整為自2023年8月2日起十二個月(「兌付日調整期間」)。兌付日調整期間公司債券當期票面利率維持不變(按照年化利率4.0%計息)。
(ii)就公司債券利息之兌付:
如經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則公司債券的付息日為2023年9月2日、2023年10月2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8月2日。兌付日調整期間公司債券當期票面利率維持不變(按照年化利率4.0%計息),新增利息仍以當期待清償公司債券本金余額為基數計息。
(a)將于2023年9月2日兌付本金之10%(即人民幣2億元);
(b)將于2023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24年2月及5月各月份第二日兌付本金之5%(即人民幣1億元),即合共兌付本金之25%(即人民幣5億元);
及(c)將于2024年8月2日兌付本金之剩余65%(即人民幣13億元)。
(iii)增加公司債券增信保障措施:
如經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遠洋控股中國將以北京遠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遠新」)50%股權收益權為公司債券提供質押擔保,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含當日)簽署合法有效的增信文件合同。上述質押增信保障措施適用公司債券全部未付本息之和、違約金(如適用)等款項總額,擔保范圍涵蓋公司債券項下遠洋控股中國應付的本金、利息及因遠洋控股中國違約(如有)而產生的應由遠洋控股中國承擔的罰息、賠償款、違約金、手續費、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一切費用,擔保期限至遠洋控股中國在公司債券項下的清償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或公司債券持有人已實現了質押擔保合同項下全部質權之日。
上述調整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議案如經第叁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則自審議通過之日起,對全體公司債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公司債券的本息兌付安排即相應調整,并新增了增信保障措施,不再適用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相關募集文件的有關約定。本次調整公司債券兌付方案不構成公司債券項下的違約事項。
(iv)增加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寬限期條款:
鑒于遠洋控股中國目前的經營情況,為穩妥推進公司債券的本息兌付工作,提請公司債券持有人同意給予公司債券存續期內的本息兌付日連續15個自然日的寬限期。
如果遠洋控股中國在存續期內本息兌付日起連續15個自然日內(「寬限期」)對公司債券應付本息進行了足額償付或得到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豁免,則不構成遠洋控股中國對公司債券的違約。為避免疑義,寬限期截止前不視為遠洋控股中國違約,寬限期內不設罰息,不另行設置或產生違約金、逾期利息和罰息等,按照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
第三次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事項將取決于公司債券持有人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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