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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發生工傷可以按病假發工資嗎?

不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發生工傷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所有工傷待遇嗎?

根據《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第十三條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待遇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不得采取將長期待遇改為一次性支付的辦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是長期待遇,按月發放,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在有工傷保險基金作為保障的情況下隨著社會收入水平增加,工傷保險待遇長期支付可以更好地保障工傷職工的權益。因此,相關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不能一次性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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